所谓重婚有二种: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发布后,即1994年2月1日后。
一、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即是重婚。有配偶的人(是指未办理离婚手续的人);
二、虽未登记结婚,但事实上与他人以夫妻名义而公开同居生活的,亦构成重婚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,或者虽未登记结婚,但事实上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,也构成重婚。
姘居关系:是指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关系,不能认为是重婚。重婚是剥削阶级玩弄异性、压迫妇女的罪恶行径,故婚姻法明令禁止重婚。对于重婚的,不仅要解除其重婚关系,还应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责任。
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:"有配偶而重婚的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"
纳妾指有配偶的男子又娶女子为偏房。妾是旧社会一夫多妻的产物。纳妾是一种重婚行为,应当坚决取缔。近年来出现的包"二奶",妻与"二奶"同堂的,相当于纳妾,也是一种重婚行为,应当予以惩治。
<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也叫婚外情>: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不算重婚。国家干部是违纪不算违法,平常百姓只能是道德层面上的不合规。